神的宽恕:需要什么?
为了得到神的宽恕,《圣经》对我们提出了昂贵的要求。“若不流血,罪就不得赦免了。”(希伯来书9:22)在《旧约》中,要求不断以纯洁的羔羊献祭,来平息神的愤怒和审判。然而,耶稣基督,神的儿子,死在罗马的十字架上,为我们的罪做出最高、唯一、但也是永恒的祭祀。当耶稣成为神的羔羊,为你我死在十字架上时,他为我们赎买了神的赦免。
“因基督也曾一次为罪受苦,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,为要引我们到神面前。”(彼得前书3:18)。“我们藉这爱子的血得蒙救赎充充足足赏给我们的。”(以弗所书1:7)
神的宽恕:他自己付代价
神痛恨罪,但他爱罪人。要得神的宽恕代价高昂,但他自己付出了这代价。通过基督的恩典慈爱,信徒们永远免除了惩罚和过犯。一旦我们被基督的宝血覆盖,神就不再记录我们的罪。我们的赦免是完全和彻底的。
“得赦免其过,遮盖其过的,这人是有福的!凡心里没有诡诈,耶和华不算为有罪的,这人是有福的。”(诗篇32:1-2)
“惟有我为自己的缘故涂抹你的过犯,我也不记念你的罪恶。”(以赛亚书43:25)
“东离西有多远,他叫我们的过犯离我们也有多远。”(诗篇103:12)
神的宽恕:一次但是永远
当信徒认罪悔改,相信耶稣基督的救恩时,他就得到了神的宽恕― 所有的罪都被赦免。包括过去、现在、将来、大罪或小罪。耶稣死是为了偿还我们的罪债,一旦得赦免,便赦免了所有罪债。(歌罗西书1:14;使徒行传10:43)然而,当我们跌倒时,会被召唤去认罪:“我们若认自己的罪,神是信实的,是公义的,必要赦免我们的罪,洗净我们的一切的不义。”(约翰一书1:9)是的,基督徒有过犯(约翰一书1:8)--但基督徒的生命不被看作有罪的生命。信徒们是新造的(哥林多后书5:17),有圣灵在我们里面结出美好的果子(加拉太书5:22-23)。基督徒的生命是改变了的生命。一个自称信主而继续反其道而行之的人,要质疑他是否真信。不管基督徒犯了多少罪,都可得赦免;但同时,当基督徒在成长过程中离基督愈来愈近时,他们会活出一个不断进步的圣洁生命。
基督徒得救赎后还会犯罪 ― 直到我们死或基督再来时,才能解脱。然而,成了基督徒就会让生命改变。(哥林多后书5:17)一个人会从按着肉欲行事(加拉太书5:19-21)转向按着圣灵的果子行事(加拉太书5:22-23)。这种改变不是一朝一夕,但假以时日它必然发生。保罗告诉我们:“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;但如今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,并藉着我们神的灵,已经洗净、成圣、称义了。”(哥林多前书6:1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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